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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湘·家美消费者须知
为便于您正确选择商品,减少纠纷,维护您的合法权益,三湘家美提醒您在消费时注意如下几点:
1、购买商品时,必须向商家索取经商家盖章、签字后的三湘家美购物凭证,同时到总服务台加盖“三湘家美建材广场”章,否则广场概不受理其消费投诉。消费投诉期限为:自商品销售凭证开具之日起一年之内。
2、木门所用实木贴面、封边、实木地板等为自然生长材料,自然色差和不同纹路是不可避免的,一般不属于质量问题。
3、天然石材的自然色差,不同纹理、自然纹路及正常粘贴,艺术玻璃的图案比例,人工色差与样品略有色差属正常现象,一般不属于质量问题。
4、由于淋浴房、地板等商品在安装后出现问题时,难以在商品质量和安装质量上分清责任。因此如果您购买了这些商品,一定要选择商家安装,安装所需的零配件原则上由商家提供,安装服务原则上由商家承担,若您自行安装,则安装后出现问题难以分清商品质量和安装质量时,只能视同安装责任。
5、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交付的定金,因消费者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,该定金不予退还。订制特殊规格、款式的商品,如家具、橱柜、门窗、工艺楼梯等,预付定金不得超过总货款的30%。定做产品是量体订制,若非质量问题,合同一经签订不予以退货、换货,否则您要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失。
6、商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,应依法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。涉及到商品的修理、更换、退货按《湖南省商品修理、更换、退货责任规定》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执行。
7、须铺贴或安装的商品必须按照产品的说明严格操作规程,如发现质量问题请立即停止施工,速与商家联系解决。对商品质量有争议时,须由质量检验部门进行质量鉴定,异议方先垫付检测费,待鉴定结果出来后,鉴定费用由责任方负责。
8、在商品交易和售后服务过程中,您若与商家产生纠纷,请及时到三湘家美建材广场进行投诉和要求协调处理,调解处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诉或提起诉讼。
三湘家美建材广场
三湘·家美建材广场全体入驻品牌向社会 公开承诺
同品牌、同规格、同质量商品实行全市最低价!
如其它市场或超市特价、团购价及促销活动商品价格低于我市场同时期商品价格,欢迎举报。三湘·家美全体入驻品牌承诺:除退还差价外,一次性奖励现金3000元。
举报电话:4725607 212728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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